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在我市常态化实施,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队伍能力建设,市生态环境局近日举办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视频培训。市、区两级生态环境、规划资源、水务、农业农村和城市管理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共150余人参加。
此次培训邀请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主任齐霁博士,围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要点及生态环境损害E评估系统进行授课。培训期间,召开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动会议,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张建凤出席并讲话。
会议要求,市、区两级相关责任部门要深刻认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和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各项要求,强化使命担当,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为美丽天津建设,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来源 | 天津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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