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款28万元,行政拘留5日……这一深刻教训,让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大洋洲某生猪养殖场负责人钟某铭记于心:“任何侥幸都逃不脱法律的制裁!”
事情原委还得从今年2月说起。根据新干县大洋洲暨盐化城综合污水处理厂进水在线数据氨氮、总磷超纳管标准的线索,新干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人员联合当地政府、盐化城服务中心、污水处理厂的工作人员对上游企业进行排查溯源。
2月27日,他们发现一根直径300毫米的黑色水管因水位低而裸露在沟渠中。经核查,确认黑色水管系大洋洲某生猪养殖场所设,养殖废水由此排入污水处理厂南线进水主管网的检查井。
“管道铺设十分隐蔽,很难发现。”执法人员肖魁云说。
监测数据显示,大洋洲某生猪养殖场废水收集池排口水样的COD为440毫克/升、总氮为127毫克/升、总磷为14.0毫克/升、氨氮为85.8毫克/升;污水处理厂南线进水主管网检查井的水样COD为270毫克/升、总氮为430毫克/升、总磷为47.4毫克/升、氨氮为188毫克/升。
综合上述情况,执法人员认定大洋洲某生猪养殖场存在偷排养殖废水的违法行为,涉嫌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以及《江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规定》(2023)的有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大洋洲某生猪养殖场处罚款28万元。同时,依据《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对钟某实施行政拘留5日。
法条链接
针对畜禽养殖行业污染防治问题,新干县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自6月6日起,利用一个半月时间,聚焦三大区域、划分四个阶段、紧扣五项内容,采取非现场监管模式,对全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户)及其粪污处理设施开展集中排查整治,随后转入长效监管阶段。
“此次整治范围为跨界水域、水源保护区以及沂江河、溧江河、湄湘河等河流水库周边和居民区等三大区域的畜禽养殖场,尤其是群众投诉集中、环境问题突出的畜禽养殖场。”新干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邹广平说,重点排查畜禽养殖场环保手续合规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资源化利用、环境风险隐患、环境管理台账等五项内容。
截至目前,新干县已排查整治畜禽养殖场(户)104家,发现环境问题171个,3家牛蛙养殖企业自行关闭,对6家养殖企业立案调查,处罚款50.7万元。
邹广平表示,新干县将健全联勤联动、信息共享等机制,运用新执法装备,开展非现场监管,及时发现处置生态环境问题,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倒逼企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推动畜禽养殖废物资源化利用,确保各项污染指标稳定达标排放。
来源 | 江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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